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4.1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554,024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8102%
实际回购金额 99,991,734.5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63 元/股~52.99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 94.1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截至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2,554,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99 元/股,最低价为 28.63 元/股,回购均价为 39.1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1,734.5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按照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回购,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12 月 9 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7)。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0,09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7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55.72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
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3,489,615 58.86 48,557,606 53.4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393,333 41.14 42,325,342 46.5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554,024 2.81
股份总数 90,882,948 100.00 90,882,948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和战
略投资者转融通业务转回股份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554,024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