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号
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453383392036
份有限公司 海市杨浦支行
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 121920508410503
份有限公司 行
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101040160002225099
份有限公司 海杨浦支行
4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70170122000251065
份有限公司 海虹口支行
5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101040160002225123
有限公司 海杨浦支行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
上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戴岚女士代表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