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委
员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经现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小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刘小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议,查胤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查胤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查胤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查胤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