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
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于 2023 年 4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公司对现有办
公场地进行整合优化。据此计划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
府五街 200 号 3 号楼 A 区 8 层 801-805 室 府五街 200 号 6 号楼 A 区 7 楼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前述注册地址变更事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条款和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3 号楼 A 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6 号楼 A
区 8 层 801-805 室,邮政编码:610094。 区 7 楼,邮政编码:610094。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名方式和程序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名方式和程序
为: 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持有或者合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 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和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和监事候选人;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被提名人持有 事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异议的,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 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独立董事; 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被提名人持有异议的,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
(四)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依法设立的投资者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 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独立董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四)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
可以集中使用; 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独立董
(五)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布候选董事、监 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五)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布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
日起未逾 3 年; 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未满的; 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他内容。 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三)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
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时予以披露。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 履行董事职务。
直接进入董事会。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