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纵
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3.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2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600.5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1〕11-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34,664.78 33,764.7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21.53 6,321.5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986.31 45,086.31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
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纵横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