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70,7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5,810,640 股的比例为2.3925%,回购的最高价为 20.80 元/股,最低价为 15.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749,798.5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月 27日、2023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
林海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70,746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 115,810,640 股的比例为 2.3925%,回购的最高价为 20.80 元/股,最低价为
15.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7,749,798.5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