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4-00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1月31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8,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115,810,640 股的比例为 1.24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80 元/股,最低价为16.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520,739.16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月 27日、2023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
林海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8,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5,810,640 股的比例为 1.242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20.80 元/股,最低价为 16.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520,739.16 元(不含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