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0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同时拟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
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9,635,530.52 元,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6,428,389.07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
股本 83,203,6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686,000 股后的股本 81,517,6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88,344.00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7.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9,899,224.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将前述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金额纳入 2022 年度分红比例测算,2022 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0.43%。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83,203,6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686,000 股后的股本 81,517,600 股为基
数,合计转增 32,607,04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5,810,64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