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1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明召集和主持,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
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2 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1 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
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依据 2021 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保函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00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0,314 股;
截至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未明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
予对象,导致预留部分 35,000 股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公司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62,343 股。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