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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69:德林海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5

688069:德林海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3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 148,293,692.00 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须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 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其中专利设备及配套部分、运维服务由公司提供,水利配套部分经发包人同意,允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专业分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经采购人验收后确认收入,将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项目建设期 1 年、运维期 5 年,且金额
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违约风险: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3、业绩影响:因本项目跨年分期实施,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预计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对以后年度业绩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分期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若前三个运维年度考核均不合格,专利设备及辅助配套部分款项将无法收回,同时合同终止。


    一、 审议程序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签订了“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8,293,692.00 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

  2、标的金额:人民币 148,293,692.00 元(含税)

  3、标的内容:包含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深潜式高压控藻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水利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维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单位名称: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习庆

  4、地址:苏州新区玉山路 11 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500014150085X

  6、隶属关系: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系苏州市水务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


  (2)参与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3)受市水利局委托,协助审核市级承担的水利水务工程施工图。

    (三)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8,293,692.00 元,其中专利设备及配套部分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112,400,000.00 元;水利配套部分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21,083,692.00 元;运维服务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14,810,000.00 元。运维费单价明细如下:

                              运维服务

    年度      标的物名称  数量(万立方 单价(元/ 合计(元)

                                  米)      万立方

                                              米)

 第一运维年度    运维费          0          0          0

 第二运维年度    运维费        31100    108.8559    3,385,418

 第三运维年度    运维费        31100    115.3890    3,588,598

 第四运维年度    运维费        31100    122.3111    3,803,875

 第五运维年度    运维费        31100    129.6498    4,032,109

 小计          金额大写: 壹仟肆佰捌拾壹万元 ;¥:14810000.00 元


  注:第一运维年度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由公司提供免费运维服务;设备实际运行以采购单位指定为准。

    (二)合同履行地点

    西塘河琳桥枢纽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水利配套部分费用支付:

  (1)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水利配套部分费用的 60%;

  (2)第二运维年度满,完成结算,支付至结算价的 80%;

  (3)第三运维年度满,质保期结束,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

  2、专利设备及辅助配套部分、运维费支付:

  (1)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入第一运维年度(试运行期),第一运维年度满(试运行期满),目标考核合格,支付专利设备及辅助配套部分费用(以下简称 “建设费”)的 70%;如目标考核不合格,不予支付。

  (2)第二运维年度满,考核合格,支付至建设费的 80%、第二运维年度运维费 100%;考核不合格,建设费不予支付,第二运维年度运维费支付 50%。
  (3)第三运维年度满,考核合格,支付至建设费用的 90%、第三运维年度运维费 100%;考核不合格,建设费不予支付,第三运维年度运维费支付 50%。
  (4)第四运维年度满,考核合格,支付至建设费用的 95%、第四运维年度运维费 100%;考核不合格,建设费不予支付,第四运维年度运维费支付 50%。
  (5)第五年运维年度满,考核合格,支付至建设费用的 100%、第五运维年度运维费 100%;考核不合格,支付至建设费用的 97%,第五运维年度运维费支付 50%。

  注:若前三个年运维年度考核均不合格,水利配套部分费用按上述“1、”规定支付,建设费不予支付,不再执行(4)、(5)条款,合同终止。


  (四)结算及计量

  专利设备及配套部分采用固定总价报价,结算不作调整;水利配套部分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按实计量,以结算审计为准;运维费,试运行期免费,剩余运行期限内处理水量小于等于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量,并计入当年运维费内进行结算;处理水量超出保底处理水量部分,按照成交单价*实际超出处理水量计算,并计入当年运维费内进行结算。实际处理水量的计量以管道流量计和ADCP 测流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准。

    (五) 目标考核:

  1、高藻期苏州城区水源保障工程(西塘河)项目考核目标:流量不低于 20m³/s,同时保障城区不发生蓝藻水华。考核组由采购单位成立,采用考核组评判与微囊藻藻密度检测相结合。

  2、考核区域:

  (1)考核河面:西塘河太东路以南段及城区河道;

  (2)微囊藻藻密度考核断面:裴家圩断面,钱万里桥断面,白居易码头,塘坊湾桥断面,汉庭坊断面。

  3、考核标准及频次:

  (1)考核河面:西塘河太东路以南段及城区河道无蓝藻水华即为合格。
  若有蓝藻水华,则检测考核断面微囊藻藻密度。当微囊藻藻密度在考核指标范围内时评判为合格,当微囊藻藻密度超出考核指标范围时评判为不合格。

  (2)微囊藻藻密度考核指标:微囊藻藻密度监测按照国标方法测定(取水
体表层 50cm 水柱镜检)。微囊藻藻密度暂定为 500 万个/L,项目运行 3 个月后,
依据蓝藻水华实际发生情况和断面微囊藻藻密度实测结果,进一步修订。

  4、考核频次:河面蓝藻水华考核每日 1 次,若出现出现蓝藻水华,则当天对考核断面微囊藻藻密度进行检测。综合评判:


  每年考核周期内允许发生的不合格次数不得超过总考核次数(每年 4 月-10月,具体次数以实际调度指令确定的次数为准)的 10%。同时,每年考核周期内发生连续 3 日考核不合格的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否则,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5、当发生下列情况造成蓝藻水华爆发,不计入对公司的考核:

  (1)调用非西塘河水源造成考核区域受到影响;

  (2)西塘河沿线、城区大包围沿线口门建筑物附近水域及城区断头浜不纳入蓝藻水华考核范围;

  (3)双方认可的非公司原因所致的其他情况。

    (六)合同期限

  1、项目建设期限:

  (1)建设工期:279 个日历日

  (2)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工期延误:如果公司不能按要求的建设期限完成本项目,公司应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赔偿金。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总价的 0.5‰来计算,但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 10%。工期拖延时间超过一个月,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2、运维考核期限:

  考核期限共 5 个运维年度,暂定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 1 日(具体起始日期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投入试运行开始计算)。

    (七)争议解决办法

  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须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四、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其中专利设备及配套部分、运维服务由公司提供,水利配套部分经发包人同意,允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专业分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经采购人验收后确认收入,将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项目建设期 1 年、运维期 5 年,且金额
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违约风险: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3、业绩影响:因本项目跨年分期实施,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预计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对以后年度业绩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分期对项目收入进行确认,若前三个运维年度考核均不合格,专利设备及辅助配套部分款项将无法收回,同时合同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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