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1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9,704,534.99 元,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92,776,591.8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4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682,000.00 元(含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15 日总股本 59,47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总计完成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 元(含税)。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包括 2020 年中期已分派的现金红利)金额
合计 59,470,000.0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