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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 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热景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46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5,903.2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07.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
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31.40 万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531.40 万元;(2)2024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45 万元,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34,732.7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174.3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46.4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 0.14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306.36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614.2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20000008856100030820093)。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热
  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
  安银行北京分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
  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672019091988)。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15672019091988                            614.26

            合计                                                        614.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34,732.7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31.4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38 号《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31.4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度,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4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回全部对外现金管理的本金,未对现有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6%,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 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06.3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计划使用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6,824.90 万元投入项目。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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