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百〇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〇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1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设置;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十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职权。
本条规定的第(一)至第(十) 本条规定的第(一)至第(十)
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股东大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股东大
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2022 年 6 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