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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68:热景生物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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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热景”、“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廊坊热景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4,449,885.51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    28,782.19          2,444.99

          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28,782.19        2,444.99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廊坊热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 亿元人民币)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314,041.1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 29.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5)。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 ,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
入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补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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