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 26 号公司319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955,6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955,6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956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5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丁建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丁建文
1.01 先生为第五届董 34,911,438 99.87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常青
1.02 先生为第五届董 34,911,450 99.873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丰良
1.03 先生为第五届董 34,911,438 99.873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丁婷女
1.04 士为第五届董事 34,911,437 99.8735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万平女 34,911,436 99.8735 是
士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张颖先
2.02 生为第五届董事 34,911,438 99.8735 是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王先酉
2.03 先生为第五届董 34,911,436 99.8735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段小霞
3.01 女士为第五届监 34,911,436 99.8735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郎俊先
3.02 生为第五届监事 34,911,434 99.8735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丁
建文先生为
1.01 第五届董事 1,628,581 97.3582
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
常青先生为
1.02 第五届董事 1,628,593 97.3589
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
1.03 丰良先生为 1,628,581 97.3582
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丁
婷女士为第
1.04 五届董事会 1,628,580 97.3582
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万
平女士为第
2.01 五届董事会 1,628,579 97.3581
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张
颖先生为第
2.02 五届董事会 1,628,581 97.3582
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王
先酉先生为
2.03 第五届董事 1,628,579 97.3581
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段
小霞女士为
3.01 第五届监事 1,628,579 97.3581
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郎
俊先生为第
3.02 五届监事会 1,628,577 97.3580
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投票方式,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
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韬宇、黄雨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