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065 科创 凯赛生物


首页 公告 凯赛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凯赛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凯赛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68,198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33.45元,共计募集资金 5,560,621,023.1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78,031,051.1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 262,293,444.49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15,737,606.67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5,282,589,971.9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3,763.0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79,993,815.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8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投入 141,648.53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4,745.21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 万元,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9,466.95 万
元(含手续费等),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1,001.08
万元。
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为费用 1,833.38 万元,其中 168.0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 1,665.38 万元发行费从募集
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支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上述 1,408.65 万元应扣
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
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11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凯赛
(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3 月 18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 121906761410303          548,882,966.45

业部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 121906761410806          182,505,894.86

业部

兴业银行上海徐汇支 216210100100317597        76,568,925.56



中国银行乌苏市支行 107089861989                  1,905.28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 351904499910705                    1.75

业部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 351904499810833          302,051,064.11

业部

 合 计                                  1,110,010,758.01

注: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0010122002897979)、中信银行上海浦电路支行(银行账号:8110201014101220454)、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502)、兴业银行济宁分行(银行账号:376510100100580271)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
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22 年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3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编号:2022-012)。

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将募投项目“40000 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171,102.00 万元调整为 50,125.00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 120,977.00 万元投入新
项 目“年产 50 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 90 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告》(编号:2022-001)。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赛生物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凯赛生物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凯赛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