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无锡迪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迪维投资”)、杭州延福新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延福新材”)、杭州延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延田投资”)、无锡长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谷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9,167,1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5%。其中,迪维投资持有公司 21,622,1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77%;延福新材持有公司 2,544,7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64%;延田投资有公司 2,750,10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16%;长谷投资持有公司2,250,08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58%。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其中,迪维投
资、延福新材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延田投资、
长谷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迪维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延福新材、延田投资、长谷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31,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其中,迪维投资、延福新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
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2 年 8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进行;延田投资、长谷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市流通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进行。减持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收到股东迪维投资、延福新材、延田投资、长谷投
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无 5%以下股
锡迪维投资合伙企业 东
(有限合伙)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杭 5%以下股
州延福新材投资合伙 东
企业(有限合伙) 29,167,119 5.0015% IPO 前取得:29,167,119 股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杭 5%以下股
州延田投资合伙企业 东
(有限合伙)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无 5%以下股
锡长谷投资合伙企业 东
(有限合伙)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含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迪维投资 21,622,162 3.7077%
延福新材 2,544,773 0.4364% 基金管理人均为杭州延
延田投资 2,750,101 0.4716% 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长谷投资 2,250,083 0.3858% 限公司
合计 29,167,119 5.0015%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2021/8/30~
迪维投资 4,200,000 1.0080% 125.00-125.00 不适用
2021/8/30
2021/10/15~ 2021 年 9 月 15
迪维投资 3,806,000 0.9134% 96.60-185.10
2022/4/14 日
注:1、延田投资、长谷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尚未上市流通;2、以上减持比例均按原减
持公告披露之日的股本为计算基数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股)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8/17~ 自身资金需
司-无锡迪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5,831,703 股 过:5,831,703 股 2022/11/16 求
合伙)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8/17~ 自身资金需
司-杭州延福新材投资合伙企业 不超过: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5,831,703 股 过:5,831,703 股 2022/11/16 求
(有限合伙)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0/24~ 自身资金需
司-杭州延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5,831,703 股 过:5,831,703 股 2022/11/16 求
合伙)
杭州延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0/24~ 自身资金需
司-无锡长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5,831,703 股 过:5,831,703 股 2022/11/16 求
合伙)
注:1、表格中的“计划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比例”及“减持方式”为股东迪维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延福新材、延田投资、长谷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31,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拟减持股份来源包含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迪维投资、延福新材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计算减持比例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调整的,则遵从新规定。
(3)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上市时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