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湖州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派能”)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湖州派能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州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谈文
成立日期 2018 年 06 月 27 日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茹家甸路 888 号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派能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湖州派能总资产 75,252.94 元,
净资产-795,458.32 元,净利润-252,633.68 元。
三、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湖州派能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的考虑,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和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州派能。
四、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的全资子公司湖州派能无实际经营业务,湖州派能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湖州派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