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99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34.80 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347,65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343.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160,151.70 120,000.00
2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8,000.00 78,000.00
合计 338,151.70 298,000.00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