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3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8,29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305.55 万元,2020 年度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87.59 万元;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 6,254.3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2,090.1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61,838.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 10 月 24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进行专项存储。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参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
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 年 4 月 23日,长沙宝兰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
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原有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实施地点上增加苏州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宝兰德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
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年 7 月 6 日,苏州宝兰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宝兰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结
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 632231853 268,617,149.83 募集资金专户
行[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5974810603 16,811,872.87 募集资金专户
司东四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597488100040 3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户[注 2]
司北京东四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31907235910766 2,511,306.47 募集资金专户
司长沙岳麓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4817010704 447,952.89 募集资金专户
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
合 计 618,388,282.06
[注 1]:报告期内,公司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的募
集资金余额(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杏石口支行进行专项存储;
[注 2]:该结构存款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四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54.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5.17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60.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月 13 日出具《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21 号)。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05.17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82.4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尚有 372.51 万元因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故公司不再对其进行置换。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公司于 2020 年 1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实施地点上增加苏州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0 年8月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其中,增资的
1,200 万用于软件开发项目实施,500 万用于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