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 216,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 205,860 股,预留
授予部分为 10,2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6,723.64 万股的 1.58%。其中首次授予 85.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1%;预留 2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9%。
3、授予价格(调整后):21.3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68 人,预留授予 4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15.00% 率不低于 12.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30.00% 率不低于 24.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45.00% 率不低于 36.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An≦A
率(A)
A
注:1、上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S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1)。
4、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
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5、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