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 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1,168,495.56元(其中本年度使用66,534,901.45元),累计利息收入17,503,718.34元,累计手续费16,011.1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0,801,287.14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374,482,075.47
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7,487,707.23
三、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56,134,228.81
四、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扣除本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净额列示) -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034,266.75
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10,801,287.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全资子公司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上海”)
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莱伯泰
科天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莱伯泰科上海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2115910202 18,302,855.87
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110902115910666 19,989,220.76
326660100100640009 1,374,328.0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6660100100638935 39,499,820.33
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 326660100200902772 10,000,000.00
326660100100773590 5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0200292219100069176 5,356,601.81
限公司北京裕民支行 0200292214000001395 60,000,000.00
莱伯泰科(天津)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911609110201 6,275,115.03
有限公司 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上海莱伯实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6660100100670013 3,345.34
司北京分行
合 计 210,801,287.14
注:1)326660100200902772 账户为 326660100100640009 账户的子账户;
2)0200292214000001395 账户为 0200292219100069176 账户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12,500.00 万元人民币向莱伯泰科天津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决定将“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9 月延长至 2023 年 9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上述募投项
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
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3 年度公司各项理财、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收益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收益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