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 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7,549,8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549,8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1.486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486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玮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池智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7,549,854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改聘会计 2,044 100 0 0 0 0
师事务所的议 ,696
案
2 关于补选公司 2,044 100 0 0 0 0
非独立董事的 ,696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2. 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周海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