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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佳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克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其继续在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克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克龙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克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王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涛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京南女士变更为王涛女士,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经审阅王涛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王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王涛简历

  王涛,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德国汉堡大学国际法与欧洲法硕士学位。2009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市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2015年5月至2020年8月任TCL医疗集团法务负责人,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任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务BP,现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

  王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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