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全资孙公司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减资11,156.8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转回全资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罗工业”)后,全资子公司太罗工业减资11,156.8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转回公司,因该笔资金为原佳华科技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增资方式注入孙公司进行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进展缓慢,因此公司拟将转回的部分超募资金中10,930.00万元作为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补充。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闲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佳华科技于2020年
3月10日以每股人民币50.81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19,334,000 股 人 民 币 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236.0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434.33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9,634.33 万元,前期已预付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801.72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1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号)。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9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 资 以 实 施 募 投 项 目 的 议 案 》 , 同 意 公 司 变 更 “ 大 气 环 境 AI 大 数 据 体 系 建 设 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以及“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佳华科技、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其中,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48,46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变更,仅涉及在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之间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拟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各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36.8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6,436.8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一)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1 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40,000.00 35,587.13
2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7,000.00 7,024.70
3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1,500.00 1,514.49
4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1,500.00 1,510.61
小计 50,000.00 45,636.93
(二)超募资金投向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930.00 10,930.00
6 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14,000.00 6,112.38
7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1,506.88 962.52【注】
小计 36,436.88 18,004.90
(三)合计 86,436.88 63,641.83
【说明】项目1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2由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和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3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华物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和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4由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5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6由罗克佳华(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7由公司孙公司太原罗克佳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注】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962.5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10,544.36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上述剩余超募资金中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实际并未予以实施。
三、子公司前期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以及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其中,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采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48,46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为保证既有股权
结构,公司拟采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太罗工业后再增资全资孙公司数据科技的方式注入数据科技,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各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佳华科技、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于2020年11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拟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并未动用上述闲置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为48,460万元,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1,506.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962.52万元,剩余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10,544.36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本次全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