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2.51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3、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4、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0.7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73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51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