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由原北京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公 公司由原北京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
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罗克佳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北京
第二条 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罗克佳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
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为 911101126666179557。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126666179557。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嘉创路 10 号院 6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通街
号楼 1 层、2 层、3 层,邮编 101111 9 号 205,邮编 101111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第十二条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销售专推广;软件开发;销售专用设备、机械设
用设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备;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产
统集成;产品设计;经营电信业务;工程设计;品设计;经营电信业务;工程设计;工程
工程勘探;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勘探;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应用软数据处理;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应
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运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
行维护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委托加工汽车配件);运行维护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委
第十四条 件;销售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托加工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计算机、软
设项目工程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件及辅助设备;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企
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工程勘探、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电信业务、工程勘探、工程设计以及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经营活动。)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第二十一条 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资助。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二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股权激励;
激励;
第二十四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必需的。
益所必需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之一进行: 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五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行。 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