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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日期:2021-04-22

6880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
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杰先生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杰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刘杰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徐振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徐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2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刚先生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彦刚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李彦刚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德勤华永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认真的审查,关于本次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我们已经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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