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年度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62 元(含税),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 118,851,453.6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218,893.3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77,334,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728,308.00 元(含税)。2019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2019 年度利润预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