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1月 3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解江冰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在未来合适时机进行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解江冰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解江冰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解江冰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实施医疗+消费双轮驱动及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