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简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瑞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70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为 2020 年度新上市公司,无上一期可比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在公司 IPO 期间恪守职责,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规范,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开展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