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91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295.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16.92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59,933.25 59,933.25
2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 30,504.81 30,504.81
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365.51 14,365.51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4,803.57 134,803.5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