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3-058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路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龙芯产业园 2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4,122,0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4,122,0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3.347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34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伟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晓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胡伟武先生为第二届董 292,457,995 99.434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新宇先生为第二届董 292,319,893 99.387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范宝峡先生为第二届董 292,319,893 99.387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高翔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292,319,893 99.3872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戈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292,319,893 99.3872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谢莲坤女士为第二届董 292,319,893 99.3872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吴晖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292,406,390 99.4167 是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马贵翔先生为第二届董 292,323,140 99.3883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肖利民先生为第二届董 292,319,893 99.3872 是
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3.01 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292,319,245 99.3870 是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选举胡伟武先生
1.01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31,620,605 100.1842
独立董事》
《选举刘新宇先生
1.02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31,482,503 99.7466
独立董事》
《选举范宝峡先生
1.03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31,482,503 99.7466
独立董事》
《选举高翔先生为
1.04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31,482,503 99.7466
立董事》
《选举张戈先生为
1.05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31,482,503 99.7466
立董事》
《选举谢莲坤女士
1.06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31,482,503 99.7466
独立董事》
《选举吴晖先生为
2.01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31,569,000 100.0207
董事》
《选举马贵翔先生
2.02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 31,485,750 99.7569
立董事》
2.03 《选举肖利民先生 31,482,503 99.7466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3.01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31,481,855 99.7446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