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 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
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
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 ( 2022)第
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单
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 2024年 5月 17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