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11)、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 200 余家上市公司,3,000 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人,注册会
计师 1,27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6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永辉,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 1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5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内控鉴证费用 10.00 万
元人民币(含税)。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阅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