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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药康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及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产品范围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法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及资金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及资金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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