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
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外:
股份: ……
……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
1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
(一)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
(二)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30%; (三)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件。 (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件。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以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2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有 5.00%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5.00%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 资计划;
3 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
(三)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任一对外担
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任一对外 交股东大会决定:
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
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六) 对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 的担保。
(六) 对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提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4 供的担保。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前述第(五)项担保事项,应 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述第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项担保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
……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
第五十二条 经1/2以上独立董事 第五十二条 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以书面形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以书面形
式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要求 式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5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说明理由并公告。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地点通常为公司住所或者主要经营
的地点通常为公司住所或者主要 地。
经营地。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
股东大会原则上将设置会场, 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向结合的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
方式召开。 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现场股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东大会应当在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 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现场股
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 东大会应当在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
6 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投 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
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
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 并说明原因。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参加通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投票
过网络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时,应 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 利。股东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
机构关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要 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参加通过网络
求,进行股东身份确认。股东通过 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时,应按照上
其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其具体 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机构关于
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要求,进行股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 东身份确认。股东通过其他方式参
行。 加股东大会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7 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散和清算;
清算;
……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的董事: 的董事: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期未清偿; 期未清偿;
(六)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市场禁入期的; 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3 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七)3 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罚的; 的;
(八)3 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八)3 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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