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9 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287,791.50 287,791.50
2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185,601.30 185,601.30
3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41,394.08 241,394.08
4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914,786.88 914,786.88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
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三项募投项目的备案登记,项目建设期为 3 年。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的连贯性及投入资金的充足性,公司于2022 年 8 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才进行募投项目的大额投入,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项目筹划计划存在时间差。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三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序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 2024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2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 2024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3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024 年 9 月 2025 年 9 月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 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