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6,5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80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 12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4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50.5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0.5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32 人,预留授予 11 人。
(5)归属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
起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0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
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的,在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
30%、40%。
(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
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及 2020 年授予的 第三个归属期 以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部分的 2019 75%
限制性股票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021 年授予的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预留部分的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
议。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4)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授予公告于 2020 年
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1)。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
授予价格调整公告和授予公告均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3)。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经履行前述决策程序,公司已按本激励计划向合计 43 名激励对象累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0.00 万股,具体如下:
授予价格 剩余可供授予
批次 授予日期 (调整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的限制性股票
后) 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0 年 10 月 20 日 50.50 元/股 1,280,000 股 32 人 32.00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 2021 年 6 月 28 日 50.50 元/股 320,000 股 11 人 0.00 万股
合计 1,600,000 股 43 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实施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在因具有激励对象身份而与该议案具有利害关系的二名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16,5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 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具体是:
批次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注: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