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6 层 A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0.48 元
发行日期 2019 年 12 月 2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12 月 6 日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本次
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确定的战略配售比例为 4%,获配股票数量为 80 万股。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一)技术创新不足或产品商业化进度拖延可能带来的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视频软件的技术和产品具有更替较快的特征,因此公司需要随时关注和判断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只有持续将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成熟的商业化产品,才能够使自身产品真正贴合用户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和产品核心竞争优势。
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固有不确定性,公司选择投入的研发方向及由此取得的创新成果可能会与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公司的新产品无法有效满足未来的用户需求,降低公司产品及服务体系的整体竞争力。除此之外,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受到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的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风险
智能视频技术的软件开发受到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对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下游领域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和规范相关行业的发展。但若相关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某些部门或协会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偏差,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智能视频技术的软件开发行业市场空间主要受到下游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行业需求的影响。大视频领域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国际巨头公司和国内少数领先厂商作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将在可预计的未来继续保持对相关视频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其他视频技术厂商预计也会随着技术水平
的进步相应加强中高端编转码、全平台播放、智能人像识别、视频云服务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提高现有的品牌认知度并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来响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四)关联交易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包括报告期内转为非关联方后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44.03%、18.69%、2.49%和 12.40%,利润总额占比分别为 51.88%、28.27%、4.22%和 24.75%,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现的收入和利润占比较高。若未来公司现有关联方或未来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大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可能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提升,若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则可能对经营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672.06 万
元,累计净利润 15,297.65 万元,累计差异-15,969.71 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针对存货采购和职工薪酬而支付的现金增幅大于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增幅。第一、由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公共安全领域客户审批流程长、报告期内项目规模和项目周期变长等影响,部分客户付款较慢。第二、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相应的存货采购规模逐年增长,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具有不同信用期。
若上述影响因素持续,则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恶化,进而对公司资金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增长及期后回款率下降可能导致的资金压力及经营业绩不利变化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
额分别为 2,878.01 万元、7,133.43 万元、13,897.48 万元和 14,334.51 万元,呈现
快速增长。同时,期后 6 个月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92.71%、41.59%和 47.56%(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2019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尚无期后 6 个月回款率)。2017
年和 2018 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公司大部分收入
来自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需要通过预算、审批、合同签订、上线调试等流程,项目验收往往集中在下半年,甚至是第四季度,由于账期的存在,相应的货款结算也集中在次年。第二、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了更多综合性强、系统要求高、项目周期长的订单,往往此类项目付款影响因素更为复杂,结算速度有所减慢。第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调整,由非直接销售为主向直接销售为主转变,经销商付款周期更短,随着公司直销比例的提升,付款相应减慢。
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呈现增加趋势,有可能会对公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一、如果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二、若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扩大、账龄进一步上升,坏账准备金额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能因为客户无法偿还欠款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三、如果应收账款规模扩大,也会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股票如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则公司可在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具体时点由公司协同主承销商确定。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公司暂缓或者暂停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项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注册。中国证监会撤销注册后,股票尚未发行的,公司应当停止发行;股票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持有人。
此外,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股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无法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上市相关的发行后总市值的要求的,还可能产生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其他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
素”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等。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及发行前后差异”以及“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四、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中信证券投资为发行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投
资入股发行人,直接持有公司 893,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 1.49%。
五、2019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及同期对比
鉴于 4K 超高清实时转码技术应用加快、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深化、公共
安全业务持续发展,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07.92 万元、净利润
1,272.31 万元和扣非后净利润 1,142.09 万元,较 2018 年 1-6 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