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2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
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孙东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孙东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孙东丰先生将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孙东丰先生,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软件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自 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沈阳冶金机械
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担任沈阳创思达自动化电气工
程师;2005 年 2 月 2021 年 3 月,历任产品实现部部长、技术质量部副部长;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高级项目管理。
孙东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