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1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萃华珠宝、中触媒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远股份、七彩化学、桃李面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海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娜、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海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 80 万元(含税)。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关于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