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7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瑞祺”)持有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科瑞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2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7%。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国科瑞祺已于 2014 年 4 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
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瑞祺通过
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国科瑞祺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科瑞祺物
联网创业投 5%以下股东 2,250,000 2.67% IPO 前取得:2,250,000 股
资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国科瑞祺物
2021/1/18~
联网创业投 2,250,000 2.68% 82.33-110.66 2020/12/17
2021/6/3
资有限公司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国科瑞祺 大宗交易减
不超过: 2021/12/21
物联网创 不超过: 持不超过: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2,250,00 ~
业投资有 2.67% 2,250,000 格 得 金需求
0 股 2022/6/20
限公司 股
注:上述“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实则为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国科瑞祺承诺: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芯源”或“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本人作为沈阳芯源的股东,就沈阳芯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出具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公司/本人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累计不超过上市时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 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4、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公司/本人实施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沈阳芯源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前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国科瑞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