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目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 1...... 5
议案 2...... 7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在主持人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1 名律师为计票
人,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 12月 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4 年 12月 30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 12月 30 日(星期一)14: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 7 号院
会议召集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
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卢远瞩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任淑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淑彬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30日
附件:
任淑彬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博士,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济南强锋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集慧新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淑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 2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焦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30日
附件:
焦龙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大学电气和电子工程专业及项目管理专业双硕士,中国中小商业
企业协会低空经济产业分会副会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哈尔滨哈
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有限公司生产部成型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中方负责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天仁道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任常州天启新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