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1号”文件注册同意,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税后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502,743.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907,707,959.5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0,933,680.65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385,355,619.30
其中:本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0.00
减:本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56,212,9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7,073,120.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奥运支行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变更募投项目后,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江
油支行营业部的上级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316 250,920,607.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1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234 96,331,191.28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122619128858 39,821,322.47
合 计 ---- 387,073,120.92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621.29万元闲置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621.29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
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 0 元。
公司 2021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预期年 金额(元)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号 化收益 益(元) 赎回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1.4-
1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结构性存款 2021.4.6 2.85% 600,000,000.00 4,370,00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4.6-
2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结构性存款 2021.6.30 3.00% 600,000,000.00 4,200,000.00 是
奥运支行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预期年 金额(元)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号 化收益 益(元) 赎回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1.5-
3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3.10 2.025% 200,000,000.00 731,25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3.10-
4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结构性存款 2021.6.10 2.95% 200,000,000.00 1,475,00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6.10-
5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6.30 2.025% 30,000,000.00 33,75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6.30-
6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结构性存款 2021.9.30 3.200% 600,000,000.00 4,800,00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6.10-
7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7.20 2.025% 50,000,000.00 112,500.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6.10-
8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7.26 2.025% 50,000,000.00 129,375.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6.10-
9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7.26 2.025% 30,000,000.00 76,625.0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7.27-
10 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 通知存款 2021.9.9 2.025% 30,000,000.00 72,562.50 是
奥运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