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1号”文件注册同意,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税后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502,743.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 间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80,600,458.0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7,171,844.97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64,343.4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07,707,959.5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要
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于2019年7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投项目后,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的上级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316 835,903,944.8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15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35440188000032234 10,093,244.20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122619128858 61,710,770.56
合 计 - 907,707,959.57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7 月 3 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宜上佳”)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
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 0.00 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产品期限 预期年化 金额(元)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号 型 收益 益 赎回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一 般 对
1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定制第 2020.1.2- 是
公存款 3.70% 800,000,000.00 7,317,777.78
北京奥运支行 一期产品 2020.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一 般 对
2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定制第 2020.4.1- 是
公存款 3.70% 800,000,000.00 7,317,777.78
北京奥运支行 三期产品 2020.6.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一 般 对
3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通知存款 2020.7.1- 是
公存款 2.025% 800,000,000.00 540,000.00
北京奥运支行 2020.7.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一 般 对
4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定制第 2020.7.13- 是
公存款 2.508% 800,000,000.00 1,950,666.67
北京奥运支行 七期产品 2020.8.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一 般 对
5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定制第 2020.8.18- 是
公存款 2.85% 800,000,000.00 2,660,000.00
北京奥运支行 八期产品 2020.9.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 一 般 对
6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款定制第 2020.9.30- 是
公存款 2.85% 800,000,000.00 5,700,000.00
北京奥运支行 九期产品 2020.12.3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累计投入6.43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宜上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