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569号),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 金人民币557,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项 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540,638.39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47.36
项目投入 C1 92,475.8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659.93
应结余募集资金 C=A-B1+B2- C1+C2 461,069.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D 461,069.84
项 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差异 F=C-D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进行增资,以实施“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恒明电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2月14日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
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59.0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科技”)实缴出资,以实施“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杭开科技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2日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在建工业厂房。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恒明电子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30日与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杭开科技、恒明电子共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元)
本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8610694 523,723,801.67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1202026229900177787 203,203,189.99
支行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70180391123 789,144.60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 1202023029900016162 48,498.39
支行
本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6790188001055569 89,278,779.12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1010122002318758 375,520.84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2202292280 843,322,516.04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 571907422610808 13,415,219.88
本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92000192 1,116,918,747.71
康桥支行
本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 19010301040021826 102,444,631.00
支行
本公司 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92050142 1,470,909,621.18
西溪科技支行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元)
杭开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 351981846438 61,292,034.99
恒明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山支行 19-010301040022048 184,976,654.10
恒明电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1010122002587176 0.00
合 计 4,610,698,359.5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36.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84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