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31.7735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25.00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84.2068 万股的 1.034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4.619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084.2068 万股的 0.94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6953%;预留 10.380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84.2068 万股的 0.085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047%。
3、授予价格:45.06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200 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3 人,预留授予(第
二批次)15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四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A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8%;
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025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2026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8%;
考核完成情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况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
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 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A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025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2026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8%;
考核完成情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况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TopPerformer、Outstanding、ExceedExpectation、Successful、BelowExpectation、 ImprovementRequired 六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Top Outstanding Exceed Successful Below Impr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