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后,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当选独立董事参加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孙元浩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孙元浩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对孙元浩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元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张立明先生、温烨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对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立明先生、温烨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李一多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一多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对李一多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一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一多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阅赵梦笛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赵梦笛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对赵梦笛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梦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赵梦笛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黄宜华 马冬明 刘东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