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2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曹冬先生曾担任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京工商朝处字(2019) 第D21215号)。据曹冬先生说明,该被处罚公司系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其本人对该处罚公司的设立、处罚等情况均不知情。曹冬先生因其本人身份涉及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已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撤销申请,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京朝市监受字〔2021〕第133号)。
2021年5月26日,因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查时间较长,为了不影响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正常运营,曹冬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燕春女士为新任独立董事,曹冬先生的辞职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和2021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6 月 23 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曹冬先生出具《撤销北
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京朝市监撤字〔2021〕第 173 号)。确认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法大[2021]文痕鉴字第 171 号),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曹冬作为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董事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
根据该决定书,“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 2015 年 2 月 6 日北
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曹冬的设立登记(备案)。”据此,曹冬先生自始未担任北京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